1. 信托可以规避遗产认证程序(Probate)。不论您是否留有遗嘱,只要没有信托,在加州总资产超过184,500美金,继承的时候就需要去法院进行费时又费钱的遗产认证程序,否则财产不能过户。进行probate的律师费大概占总资产(注意:非净资产!)的3-8%,并且probate程序最短9个月,最长可以到2年甚至更久。信托可帮助您避免probate程序,更灵活的分配财产给您爱的人。
2. 信托更加安全。由生前信托持有房产,地契上会显示信托的名字。银行账户、股票债券等金融账户也可以变更为信托持有。因此信托已经存在这个事实是无法隐藏的。并且,财产在生前就放进了信托,并由您管理使用信托财产。这种运作信托的行为,也能说明信托文件是您的真实意思表示,后人很难在法庭上推翻信托。您过世后,信托继续有效,财产的分配过户会根据信托条款进行,无需法庭介入。这样通过操纵信托文件,您就可以在过世后继续牢牢控制财产的走向。这正是信托的强大之处。
而遗嘱是在人过世后才可以去用的文件,财产在生前并不转移。人不在了就做不到任何事了,这样,立遗嘱人就失去了控制遗嘱执行的能力。遗嘱可能会遗失,或被人故意隐匿、篡改。加州法院如何解释遗嘱内容,也是不确定的。这些都会给您的财富传承带来很多变数。
3. 信托保护隐私。信托文件不是公众文件,因此您的隐私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。而遗嘱经过法庭审定,必须公开,这样您的家事安排就会向社会公开。
4. 信托提供灵活的Incapacity Planning。在您没有行为能力时,生前信托内指定的受托人可以代表您自由处置资产。没有生前信托,有可能title company需要去法院走指定成人监护人程序(conservatorship),才能买卖房产。
5. 信托可以给未成年子女提供更多的保护。在生前信托文件中,您可以自由安排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。而遗嘱文件直到当事人死后才生效,一旦自己因身体残障等原因不能行使权利时,因您还未过世,遗嘱中规定的监护人条款并不能生效,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仍需法院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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