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国,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可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的工具,一直以来受到大众的青睐。很多家庭,尤其是高净值人士,都会考虑购买定期险或有储蓄、退休等综合功能的终身险,给自己的晚年和下一代提供经济保障。那么,在购买人寿保险时,是否需要考虑成立信托,把保单放进去呢?答案是肯定的。下面李律就跟大家聊聊信托能够给您的保单带来哪些超值好处。
一、用信托可省税
美国寿险的一大特色是受益人不用就取得身故保险金(death benefit)支付所得税。因此,保险投资“免税”这个概念相当深入人心。那么为啥还会用到信托来省税呢?这是因为根据税法的规定,身故保险金是算在您的遗产范围里的。也就是说,保单并不免除遗产税!对于高净值家庭而言,现有资产都已经接近或超过遗产税的免税额度,再加上动辄高达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保额的保单,会直接导致身故后支付税率高达40%的遗产税。扣除其他费用,您的继承人真正拿到手的钱可以缩水接近一半!而成立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(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),即俗称的ILIT,可以有效地将身故保险金排除在遗产范围外,从而大大降低甚至完全规避掉遗产税。可以这样讲,成立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(ILIT),是高净值家庭的必备省税工具!而某些中产阶级家庭也需要关注人寿保险信托。不少人虽然现有资产规模一般,但持有大额保单。由于身故保险金只有在人过世后才兑现,这笔钱目前并不出现在这些人的银行账户里,导致不少中产在计算家庭净资产时,会漏掉这笔保险金,误以为自己不用担心遗产税。实际上,算上大额保额后,资产早已超过遗产税的免税额。因此这样的家庭也非常有必要成立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避税。并且,这种信托可以让您在缴纳保费的过程中,充分利用年度赠予税免税额度,享受到更多的税务好处。
二、用信托可以对抗债权人,进行资产保护
购买人寿保险,保险金不被债权人追偿,也是流传已久的概念。事实上,这个认识本身并不完全正确。所谓不被债权人追偿,通常发生在保单里的资金还没被拿出来用或者兑现的时候。美国各州的政策多有差异,但多数情况下,法律保障留在保单里的资金安全。不过人一旦过世,情况就变了。那个时候身故保险金要兑现,不能留在保单里了。虽然大多数州对身故赔偿金提供了全额豁免政策,但有个别州,比如加州,是允许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追到这笔保险金的。要解决这个问题,就需要您抓紧时间,尽早成立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,由信托持有保单。这样,您的身故保险金就不会算在遗产范围内,债权人也就拿不走这笔钱了。当然,这需要您在债务产生之前就成立信托,越早越好。越往后拖,资产保护的力度越弱。所以,不管是中产阶级还是高净值人士,不论坐拥的资产额大小,只要未来想进行资产保护,就可以现在考虑成立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。
三、用信托可以控制身故保险金的使用
信托的另一大好处是可以让人在过世后继续控制资产的使用和走向。如果把身故保险金直接留给受益人,他们也许会开始高消费,或者进行高风险投资,或者因为一场失败的婚姻,财产被离婚配偶拿走。总之,各种想不到的情节都可以发生,巨额的身故保险金到最后花落谁家,并不由您掌控。要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,就需要成立信托,由信托作为受益人接收身故保险金,这样人即便过世了,也可以通过生前就设定好的信托条款继续有效地控制家族资产。您可以在信托中明确身故保险金的投资管理原则,规定受益人提取和使用资金的条件等等。受益人通过信托持有身故保险金,也可以有效隔离资产,保护保险金不被离婚配偶拿走。达成这一目的的信托既可以是普通的可撤销生前信托,也可以是兼具避税和资产保护等多重功能的不可撤销人寿保险信托。
结语
总之,由信托加持的人寿保险单,具有比传统投保人自己持有保单更为强大的功能。但是,生前信托,尤其是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ILIT,是一种高级财富传承规划,相关税法的规定非常复杂,国税局对ILIT的审核也相当严格。因此要达到避税或资产保护的目的,需要很复杂的信托设计才能完成。您的婚姻状况、财产性质、居住地、家庭资产规模、保费额度、保单类型、受益人的情况、受托人的选择、以及今后如何运作信托等等,方方面面都会影响到最终目标的实现。因此,您需要联系有经验的信托律师,认真设计信托合同条文,并在这些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正确运作管理信托。
重要声明:本文仅为一般法律资讯,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法律意见和税务意见。欢迎您就人寿保险信托规划问题致电我们进行详细咨询。感谢您的阅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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