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在上一篇《贾跃亭的破产谜团》中,介绍了美国的个人破产制度。贾跃亭破产前夕提离婚,又是什么神操作?还真的是“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临头各自飞”?为何离婚不在美国进行?贾跃亭需要回国才能离婚吗?在国内离婚有什么优越性吗?破产案件中,离婚能帮助债务人吗?
贾跃亭的离婚案,实际上既可以在国内起诉,也可以在加州起诉。贾跃亭也不需要为了离婚而回国。根据中国法律规定,只有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,才需要配偶双方都到场。到法院离婚,是不需要双方都到场的。在美国的离婚配偶,可以委托国内律师进行离婚诉讼,并不需要回国。如果在美国加州起诉离婚,也只需要一方是加州居民即可。所以贾跃亭“下周就回国”的猜测是不成立的。
那选择在中国起诉离婚,有什么好处呢?
首先,如果双方对财产和小孩抚养等没有争议,即进行所谓的“技术性离婚”,那么在中国内地能够更快拿到离婚判决。加州婚姻法规定了6个月的冷静期,即不管是真离婚假离婚,不管是和平分手,还是要进行离婚大战,都需要在递交离婚申请后等待6个月,法官才会给判决。实际上,因为法院案件多,审理速度慢,就算离婚无争议,前后耗时也要至少1年时间,才能拿到判决书。如果贾跃亭希望快速拿到离婚判决,提前在中国进行离婚诉讼就是个好选择。
其次,中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比美国加州的窄,对贾跃亭的老婆甘薇比较有利。中国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: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不再是夫妻共同债务,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。根据这个规定,贾跃亭过去以个人名义做的连带担保所引发的巨额债务,都可以解释成贾跃亭的个人债务。这样离婚以后,债权人就不能追着甘薇还债了,只能盯着贾跃亭。而贾跃亭申请了Chapter 11破产重组,一旦重组不成功,转成了Chapter 7的破产清算,贾跃亭就可以在美国摆脱几乎所有债务。
加州的婚姻法对债务人就没有那么友好。在加州,就算配偶一人在债务文件上签名,也算作共有债务。 也就是说,贾跃亭的巨额债务在加州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,仍要算在甘薇头上。 并且,破产法是联邦法,等级效力高于加州婚姻法。不管离婚法官怎么分割共同债务,债权人都可以无视离婚判决,在贾跃亭破产清算摆脱债务后,直接向甘薇追讨。
那么中国的离婚判决会被美国法院承认吗?
离婚了,就是离了。双方恢复单身,是会被美国法院承认的。但离婚判决中涉及到的财产和债务划分,美国法院不会自动承认。通常要考虑中国的判决是否符合国家间互惠原则以及公共政策。既然贾跃亭的债权人90%都在中国,债务发生地主要在中国,中国法院的离婚判决,包括对财产的认定和债务分割是有可能被美国法院承认的。
贾跃亭破产离婚之后会如何?
贾跃亭在美国进行的个人破产操作,是否能够被中国法院承认,目前还是未知数。可以确认的是,通过在国内离婚,贾跃亭的配偶甘薇大概率能够摆脱巨额债务威胁。贾跃亭通过美国的破产重组,也有可能与债权人达成和解,从而解除债务危机。就算最后走到破产清算那一步,当境内外资产都被拍卖偿还债权人后,美国法院会解除贾跃亭的其它还债义务。成功破产后,贾跃亭如果继续赚钱,只要放在美国,就不会被用来偿还债权人。即便中国法院不承认美国个人破产法令的效力,国内的债权人也还是失去了到美国讨债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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